强盛中华法为绳,前行路上护航灯
——访河北钧日律师事务所冯路钧主任律师
冯路钧,男,汉族,祖籍河北藁城,工学学士、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评聘国家一级律师(正高)、二级心理咨询师、工程师(中级)、证券从业资质(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中级经济师)。现任民盟河北省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河北省律师协会刑事民事行政交叉法律业务委员会、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 EMBA 校友导师、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校外导师等社会职务,受聘河北省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河北省行政复议特邀监督员、河北全省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廊坊仲裁委、衡水仲裁委仲裁员,入选司法部涉外人才千人计划、河北省涉外律师人才库、河北省政法委石家庄市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石家庄市七五普法、八五普法讲师团。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何为“律师界的准星”,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与尊敬。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刑事、民商事、行政、知识产权、公司、金融投资、证券基金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处理过大量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代理了多起颇有影响的案件,出版专著《律师铭》。
明理诚信,清源正本初心鉴
“钧衡天下法无我,日运沧桑道有常。”走进河北钧日律师事务所冯路钧律师的办公室,房间内堆满了工作材料,对冯路钧而言,这里就是自己的“战场”,翻看卷宗、审查证据、撰写诉讼文书,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每一个步骤都要反复核对,不能出现任何纰漏,才能打赢每一场“硬仗”。
冯路钧律师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处理复杂、重大的法律案件中展现出非凡的能力,被业界广泛认可为‘重大案件领域的杰出专家’。他不仅擅长剖析案件细节,更以敏锐的洞察力和公正的立场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信赖。从警察到律师的华丽转身,他继承了执法者的严谨与正义感,更在法律服务领域开辟了新的篇章,被亲切地誉为‘律师界的定盘星’。找到冯律师,就如同在迷雾中找到了指引方向的灯塔,让人心生希望与信心。他自己却说,在自己心里,案件没有大小之分,他是为人民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他毕生不懈的追求。
20 世纪 80 年代末,冯路钧考取了华南理工大学,于机械电子系学习汽车设计专业并获取了工学学士学位,1991 年毕业后,被分配到了河北省第二监狱(石家庄新生特种车辆改装厂)、河北省石家庄监狱(石家庄金实机械总厂),成为石家庄司法系统的一名狱警,2000 年 8 月被授予警察职务系列三级警督。
由于工作原因,冯路钧常常会和律师打交道,他渐渐观察到:除了刑事案件,律师可以在多个法律领域内发展,包括商业法、刑法、民事诉讼、知识产权等,律师工作会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案子,每个案子都有不同的特点,要求律师必须保持终身学习的习惯,才能胜任这份工作,这和自己喜欢学习的性格不谋而合,同时,优秀的律师往往能够“治未病”,把社会犯罪因素扼杀在“摇篮”里。正因有了这样的认识,冯路钧下定决心要当一名律师。经过两年时间的艰苦学习和一年时间的论文准备,冯路钧顺利通过了 1997 年的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并相继取得了河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从“体制内”到“体制外”,从旱涝保收,到自己带着公文包赶飞机,挤时间,冯路钧行走在完全不同的人生道路上。走着走着,遇到了更多志同道合的伙伴;走着走着,看到了更广阔的天地。
2002 年,冯路钧被调入河北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担任公职律师并从事全省法律援助业务指导管理工作,2004 年先后执业于河北金龙律师事务所、河北时代经典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浩(石家庄)律师事务所等多家省直律师事务所从事社会律师工作。2016 年,为落实司法部关于解决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部署,冯路钧响应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的号召,受河北省司法厅和河北省律师协会的指派,担任团长并带队河北律师志愿者赴青海无律师县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秉持着“缺氧气不缺精神、艰苦不怕吃苦、海拔高境界更高”的理念,带着初心前行,带着使命坚守,为“组团式”法律援藏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
回忆援藏的岁月,普法是无偿的,没有办案补贴,案件也大都比较琐碎,冯路钧律师带着大家毫不在意,经常在周末跑多个乡。时间久了,大家都会想家,冯路钧就利用自身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优势,为大家疏解情绪,将如“春风化雨”般的法律援助带给原本法律意识淡薄的少数地区人民。其间的所见、所闻、所学、所得,让大家终身受益,尤其是律师团离开的时候,当地机关、百姓自发相送,让冯路钧心中油然升起了“平芜尽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的感慨,即使到了今天,冯路钧律师团和当地百姓结下的深厚情谊也缘不断、情更浓,汉藏友谊之树常青。
让法治光辉普照中华大地,让法治阳光洒满祖国的每个角落,让法治精神温暖每片心田,冯路钧律师一直在行动。2017 年 6 月,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河北钧日律师事务所正式成立,冯路钧律师任主任。河北钧日律师事务所的成立,是律所响应新时代依法治国战略、深化区域法律服务布局的重要举措,现已走向全国、面向世界,秉忠人之事,尽所托之责,法贵必行,求法精神,孜孜不倦。
刚正不阿,秉公怡智歌勋业
把每一项平凡工作做好,就是不平凡;把每一件小事做好,就是大事业。这些年来,冯路钧律师一直工作在一线,身边同事也对他满怀敬意。
群雁齐飞看头雁。河北钧日律师事务所自成立至今,与事务所同仁一起,冯路钧律师首先在刑事辩护和代理领域,目前担任河北省、石家庄市政法委执法监督案件评查专家,河北省律师协会、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刑辩类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其次是行政复议和诉讼,继续履职青海果洛州、久治县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服务于河北省市县区乡镇村居等多级党委、政府法律事务;在涉外业务方面,冯路钧律师入选司法部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和千人计划,与律所同仁一起入选河北省和石家庄市涉外律师人才库,关注涉外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和仲裁领域的法律事务;在传统民商事案件,包括婚姻家庭、继承以及公司股权、金融债权、建工合同等,亦取得了不菲的成绩。他们还开拓了一些新型业务,比如在河北省佛教协会、石家庄心理学会等宗教法律事务、心理卫生法律事务等方面做出了前沿性探索。
都说“术业有专攻”,但是“法律多面手”冯路钧律师的业务范围涵盖了刑事辩护、金融债权、知识产权、公司业务、房地产开发建筑等多个领域,司法实践经验丰富,成功代理并解决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比如在知识产权领域,他承办了日本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英国某公司商标被侵权案、美国某公司与河北省某地级市科技局知识产权专利行政纠纷案、解某与某国家媒体著作权侵权纠纷案等;在房地产开发领域承办了某宗教单位与某相邻单位恢复土地原状、土地确权行政诉讼纠纷案、天津某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某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在公司业务领域承办了王某等与某县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合同纠纷一案、石家庄某中等专业学校与石家庄某科技中等专业学校合同租赁纠纷一案;在金融领域承办了多家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贷款回收业务和李某与赵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刑事辩护领域承办了寇某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危险驾驶一案等在社会上有深远影响力的案件,将原来有极大可能闹大的一桩桩纠纷,妥妥地化解在了“萌芽”状态,也赢得了社会各个层面的广泛好评;案件当事人说:“冯律师办案认真细致、公道正派,不留后遗症。”
家属和群众说:“冯律师不摆架子,随和可靠,是个能够帮人理清条理,找到问题关键的好律师。”
同行律师说:“冯律师尊重法治、精通法理,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例,热情感染每一个人。”法律是研究定纷止争的学问,以寻求社会公正和谐为怀,年轻时,冯路钧律师也曾因为工作压力的原因,一度感到迷茫。后开始博览群书,研究哲学、宗教学,在净慧禅师等禅门大德的引导下,突破了一个又一个心理“天花板”。他总是主张,学律者先要律己,敬畏生命,口里不臧否人是非长短,始终将思想建设放在第一位,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写入钧日律所章程,从“实事求是、独立自主、群众路线”中汲取思想养分,设立“民盟之家”,团结各界力量,为党委分忧,为政府解难,为百姓纾困,使河北钧日律所律师成为党领导下为人民服务的一支先锋队伍。
真正的法学大家当是理性的智者,尽管在业内备受尊重,但冯路钧律师总是能以开放的姿态,弯下身体,主动叩山门,探索未知,向下兼容。他总是主张律师、决策者、律所等,要从当下做起,以每一个当下校准发展起跑线;沿着“律师注重提升自身专业和品质素质、决策者管理者带好团队、律所提供好专业成长和素质成长平台”这一路径,以法律服务为策略,投入到国内外社会服务中去,与中国式现代化一起,共同实现民族复兴,打造法治文明闪耀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前程似锦,以德立威量准绳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冯路钧律师一步一个脚印,与河北钧日律师事务所同仁们携手探索出一条为人民服务的光明之路。如今,沃土孕育出希望,绽放出一朵朵属于钧日律所的“文化之花”。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相应地,也是一门世俗性学问,是研究构建一套解决人际交往规则和社会纠纷机制的学问,这也是冯路钧律师一直强调的法律要向下兼容、“接地气”的原因。在繁忙工作之外,冯路钧律师始终不忘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加大对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组织、引导、支持力度,推动公益法律服务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他重视文化建设,结合心理咨询师的实践经验,坚持律师个人心理建设与律所组织文化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秉持奉献社会的理念,使律所长期保持服务社会的活力。此外,他还将律师的培养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连续两年在“钧日讲堂”开展《论语》网络讲座并开放课程大纲和直播,在全国网络律师学院主讲《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大道与方法》,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精神养分,提高律师群体的社会责任感。
2021 年 1 月 1 日,《民法典》正式实施,冯路钧律师更是认为,这是法治体系现代化的标志性事件,在我国法治建设里程碑上,怎么说都不为过。法典是成熟稳定伦理价值的行为规范表现,不但总结了法治建设的经验,也是社会治理体系的经验总结,意味着社会经济生活有了相对稳定的伦理规则,给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预期,必将起到稳定社会发展的作用;法典也是一个继往开来的基点,必将对经济生活稳定发展产生长久深远的利好影响。
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冯路钧律师三十年如一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骄不馁,佛心法骨,这是他的人格魅力,也是一名优秀律师的高贵品德。他在专著《律师铭》里记载了钧日铭文:众口铄金时,应知诸法无我;强权林立时,当知诸行无常;我们躬身大众体悟世界寂静,我们穿过黑暗开启生命光明,我们是律师,我们在钧日。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律师的家国情怀、奉献精神与责任担当,展示了河北律师的良好形象,吸引着更多优秀律师在正确的道路上成长发展,助力司法工作由星星之火逐渐发展成燎原之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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